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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公示
2023年12月06日根据《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桂电研[2022]16号)、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桂电商[2022]29号)、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桂电商[2022] 31号)以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经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须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12月8日17:00前提交到商学院507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73-221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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