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廖永富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请学科和遴选条件

申请学科为桂林理工大学已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遴选条件等事项详见桂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本人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审核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3),同时提交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论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等)。

申请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成果:提供由学校科研院审核确认并盖章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证明材料:提供由学校人事处盖章的证明材料。

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情况:提供由学校研究生院盖章的证明材料。

其他填表相关要求见申请表后附的填表说明。

2.材料提交

1218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1份提交到各学院秘书处,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同版电子版。各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博导推荐名单,出具盖章的推荐信。

1218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01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到桂林理工大学,过期不予受理。

3.本次申报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流程进行。

4.遴选推荐情况根据学科需要和培养条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