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21日 10:05 点击:[12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2〕11号)(见附件1)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对象为引进前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含驻桂林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本土人才离开桂林一年后返回的,并在2019年7月21日(含)之后引进至学校,符合《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见附件2)第六至第八条所述条件的第一至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已申报认定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顶尖人才年龄视具体情况可适度放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职引进类:申报对象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或依法在桂林市缴纳社会保险,且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聘用合同。
(2)柔性引进类:申报对象需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采取多种形式在学校短期或不定期服务。
三、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人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服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3.引进方式佐证材料:
(1)全职引进: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3年)聘用合同或入编证明材料,以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在桂林缴纳个税的凭证。若人才未在本市缴纳社保的需根据实际补充相关材料: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在异地缴纳申报的证明或每月工资转账的银行记录凭证。
(2)柔性引进:与学校签订的服务协议,须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办法等内容,以及学校已支付薪酬的证明材料和人才为学校服务的有效凭证(含邮件往来、会谈记录、往返交通票、影音资料、远程指导记录等)。
4.人才价值与贡献佐证材料:能展现人才价值,体现与《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版)所述的第一至第三类人才资格条件或水平相当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桂林承担的重大项目及进展、工作贡献和成效、所获的荣誉证书、身份批文等。
四、其他要求及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
2.申报方式:采用线上申报模式,申报人请登录“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lrc.org.cn:9001/)”进行信息填报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
3.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如有涉密、不适宜在网络传输等情况,需在申报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发起认定申报后,再填写《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请仔细阅读表格所附“注意事项”,按要求提供人才价值与贡献佐证材料。请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提交至花江校区办公楼410室。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龚老师,0773-2319230;李老师,0773-2208378。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赵老师、鲁老师,0773-2822906。
人事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