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2022年11月15日 16:24 点击:[35]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贺”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贺州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招聘岗位可放宽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且无补考或重修的科目;
6.属本公告招聘范围人员,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5日-12月20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http://www.hzdjw.gov.cn/)“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跟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2年11月15日-12月21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公布。
(四)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月2日-1月7日期间(此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报名系统提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报名表》;2.纸质《面试通知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七)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对象需到招聘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见习考核。见习期间,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见习期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出具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三、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贺州市委人才办0774-5124657,0774-5123955
贺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
监督电话:
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4-5128872
附件:1.贺州市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贺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