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023年02月20日 8:53 点击:[55]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专业系:
根据(桂教高教〔2023〕2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现组织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教改项目立项范围、立项原则、申报条件等要求按照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2号)及(桂教高教〔2023〕2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数量
1.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学校按教育厅名额的1:1.5设立教学单位推荐项目总数。学院推荐名额为4项。
2.各专业系申报项目不少于2项,学院评审后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二)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各专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本专业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9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
第二阶段:学院于2023年3月9日-10日左右开展初审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公示结束后,申报材料汇总提交学校教务处参加学校评审。
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