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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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
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
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科学生直升本科专业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教民〔2010〕11号)和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桂教〔201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桂教民教〔2015〕6号)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且获得预科阶段结业的预科生。
第三条 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对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二章 直升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根据招生当年实际情况,在本科招生专业(类)中确定预科生直升专业(类)。
第五条 直升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预科班直升各专业(类)计划数根据上一年预科生录取人数,分别按照招生当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比例确定招生计划,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直升专业(类)招生计划=该专业(类)当年招生计划/当年所有直升专业(类)总计划*上一年预科生录取人数。
若招生计划计算结果出现小数位情况,按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直升专业(类)及计划数根据当年预科生直升工作情况设定。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直升专业(类)招生计划均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不同科类或物理组、历史组不同科目组分别进行设定。
第六条 学校可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对未来人才需求的状况,结合学校实际,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第三章 直升本科专业办法及流程
第七条 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预科学生预科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和个人志愿确定专业。
第八条 预科学生选择专业规则:
(一)预科学生选专业工作由学校和预科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全体学生公开进行。
(二)根据学生预科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择专业;理工类、文史类不同科类或物理组、历史组不同科目组应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类)的科类或科目组要求分别进行选择。
(三)专业选择应由学生本人进行,选择专业后应现场签名确认。却因特殊情况学生本人无法参加专业选择的,应书面委托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代为选择专业,选择专业后由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学生本人未参加专业选择,又无委托的,视为放弃选择专业。
第九条 预科直升本科专业工作流程:
(一)确定预科直升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并向预科学生公布。
(二)根据预科生培养单位安排,组织学生现场选择专业。
(三)按照学生选择专业确认结果,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工作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遵守各项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学校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原《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实施办法》(桂电招生〔2020〕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