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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海娟老师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 ||||||
2023-06-02 10:06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 ||||||
根据《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桂电人〔2017〕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谢海娟老师的校外兼职(创业)申请,现将其校外兼职(创业)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
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批准同意校外兼职的,应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按要求出勤学校各类教学、科研等工作。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以上人员校外兼职的相关情况,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地址:花江校区办公楼406室,电话:0773-2292296)。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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