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2303680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点击量:10

相关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换届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教指委职责是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每年至少c7(中国)官网c7(中国)官网首页1次会议。

    二、教指委主任和委员由学校聘任,主任一般由非示范中心所在学校人员担任。教指委委员由5-7位校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示范中心所在高等学校人员不超过1/3。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外籍专家。1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3个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委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原则上连续2次不出席教指委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三、各示范中心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示范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三天,自行留存相关过程材料。

    各示范中心于4月17日前填写《示范中心教指委人员信息表》(附件1),由示范中心主任签字,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将WORD及扫描件发送至ctruok@qq.com。

其他要求:各学院确定本单位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三天,填写《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4月17日前发送到上述邮箱。

    附件1:示范中心教指委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2: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汇总表.docx

附件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一览表.docx